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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大节假日将免收高速公路通行费

浏览次数:1635    更新时间:2014/5/16 10:19:24    发布人:

昨日,记者获悉,国务院已于7月24日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直属机构下发国发〔2012〕37号文件,正式答应此前由交通运输部、生长改革委、财务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五部门上报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
  根据该实施方案,免费通行的时间范畴为春节、明朗节、休息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通行的车辆范畴为行驶免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免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
  免费通行的免费公路范畴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免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答应设置的免费公路(含免费桥梁和隧道)。也就是说,各地除机场高速外,所有免费高速公路及普通免费公路均在上述免费范畴之内。至于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让我们重庆机场租车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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